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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落实妇女就业支持政策 优化妇女公共就业服务

发布时间: 2022-01-07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12月30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两纲”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举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毕涛就改善女性就业环境、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方面做了相关介绍。

 毕涛表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是人社部门的重要职责。自2011年“两纲”实施以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妇女发展纲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就业环境,加大权益保障力度,多渠道促进妇女就业,妇女公平就业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新“两纲”作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全区妇女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与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落实就业政策、强化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加强权益保障四个方面综合发力,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一是落实妇女就业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女性就业的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支持妇女就业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妇女就业创业。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大力开发适合女性就业岗位,拓宽妇女就业渠道。积极培育打造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更好的吸纳农村牧区女性就业。进一步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鼓励和支持妇女多渠道灵活就业。

 二是强化妇女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政策,组织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注重需求导向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业型女性劳动者。同时,将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优化妇女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大招聘服务活动力度,以自治区政府组织的春秋两季就业创业推进会暨招聘会为统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一系列专项服务活动,加强面向妇女的就业招聘服务,为妇女提供精准的人岗对接服务。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等方式,主动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和脱贫妇女实现就业。

 四是维护女性劳动保障权益。加强用工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和劳动监察执法,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做好重点检查与“双随机”检查,突出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坚决纠正查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新闻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