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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202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1-04-22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自治区妇联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区妇联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重要论述关于妇女和妇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11.2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听取工青妇科协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妇联十二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庆祝建党100周年一条主线,聚焦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聚焦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在妇女群众和家庭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7项行动,团结引领各族妇女为内蒙古“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巾帼力量。

第一、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创新理论凝聚思想。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原本本学、系统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重要论述关于妇女和妇工作的重要论述等融会贯通起来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找准工作主攻方向和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决定要求在妇联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牵头:机关党委、办公室)

2、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汲取奋进的智慧和力量按照党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安排,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习教育各项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取得预期效果,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强大动力。扎实开展“我为妇女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好妇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满足她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牵头:机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第二、突出庆祝建党100周年主线,引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实施“思想政治引领巾帼行动”,大力开展“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引领,以“学党史、颂党恩、办实事”为重点,依托媒体、妇女之家、巾帼志愿服务阳光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线上线下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重点宣传党领导下我区从一穷二白到全面小康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宣传我区妇女事业发展成就,着力增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的针对性实效性,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围绕“百年奋斗路、启航新征程”重大主题,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说变化、感党恩、跟党走”妇女恳谈引领活动,组织新时代先进模范人物进校园、三八红旗手进基层巡讲,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营造各族妇女共庆党的百年华诞、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良好氛围。自治区妇联将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巾帼心向党 唱支新歌自治区妇联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区妇联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重要论述、关于妇女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11.2”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听取工青妇科协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妇联十二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庆祝建党100周年一条主线,聚焦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聚焦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在妇女群众和家庭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7项行动,团结引领各族妇女为内蒙古“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巾帼力量。

第一、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创新理论凝聚思想。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原本本学、系统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重要论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等融会贯通起来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找准工作主攻方向和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决定要求在妇联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牵头:机关党委、办公室)

2、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汲取奋进的智慧和力量。按照党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安排,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习教育各项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取得预期效果,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强大动力。扎实开展“我为妇女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好妇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满足她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牵头:机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第二、突出庆祝建党100周年主线,引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实施“思想政治引领巾帼行动”,大力开展“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引领,以“学党史、颂党恩、办实事”为重点,依托媒体、妇女之家、巾帼志愿服务阳光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线上线下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重点宣传党领导下我区从一穷二白到全面小康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宣传我区妇女事业发展成就,着力增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的针对性实效性,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围绕“百年奋斗路、启航新征程”重大主题,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说变化、感党恩、跟党走”妇女恳谈引领活动,组织新时代先进模范人物进校园、三八红旗手进基层巡讲,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营造各族妇女共庆党的百年华诞、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良好氛围。自治区妇联将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巾帼心向党 唱支新歌给党听”群众性大合唱等活动。(牵头:宣传部、内蒙古妇女媒体网络工作中心)

4、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恳谈会、宣传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嘎查村、进工坊、进田间地头等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群众倍加珍惜、继续保持民族团结光荣传统和“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认识到推行国家统编教材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点,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深植妇女群众心中,凝聚“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合力。(牵头:宣传部、机关党委、内蒙古妇女媒体网络工作中心)

第三、围绕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建功立业

5、在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中发挥妇女作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抓住推进奶业振兴、沿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发展等国家和自治区战略发展重要契机,引导妇女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增收致富。持续推进“美丽家园”创建,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参与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绿色家庭宣传展示,引导家庭成员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牵头:妇女发展联络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6、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女科技工作者是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成立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加大联系服务女科技工作者工作力度,助力女科技工作者更专心投入科研工作,推动女企业家企业增加创新研发投入,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为女科技工作者参与“卡脖子”技术攻关、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服务。要在评选“三八红旗手”等相关表彰中加大女科技工作者比例,利用“儿童之家”、妇女儿童中心等阵地加强儿童科技兴趣培养、培训等,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科技兴蒙”中的作用。(牵头:妇女发展联络部、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

7、深化“草原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助力“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推进妇女手工、农牧产品、庭院经济与文化、旅游、健康、教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引领帮助更多妇女在手工、家政等领域实现就业增收。制定实施“北疆布丝瑰就业行动”“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拓展重点项目,带动妇女和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充分发挥女企业家群体作用带动妇女创业就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开展“百千万职业女性风采宣传展示”活动,宣传“最美巾帼文明岗”故事,引导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积极推进巾帼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开展家政培训,加强“北疆亮姐”巾帼家政工作,服务“一老一小”家庭需求,申报家政行业自治区地方标准。(牵头:妇女发展联络部、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工作服务中心)

8、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鼓励扶持女能人、返乡女大学生、女带头人创立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妇字号”产品产业化、品牌化。发挥女带头人作用,带动更多农牧民妇女参与现代农牧业发展,实现共同致富。与浙江省妇联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开展妇女电商直播培训,依托广东、浙江巾帼助农创业基地,举办十二盟市助农消费直播带货活动,巩固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领头雁”培训项目,持续推进女农牧民素质提升计划,培养造就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实施“巾帼健康行动”,开展健康知识宣传,继续实施好妇女“两癌”救助、母亲健康快车、母亲邮包、母亲水窖等公益项目,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女性健康、关注家庭健康的良好氛围。(牵头:妇女发展联络部、内蒙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深化“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9、深化“家庭文明创建行动”。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优良家庭家教家风故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家庭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动员组织家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家庭教育智库专家和“幸福星”讲师团讲师参与和谐社区、平安社区建设,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立德树人为主线,打造一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批家庭亲子阅读基地和家庭教育实践基地、搭建好“北疆父母学堂”网上家长学校平台。出台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立项家庭教育“十四五”课题。全年开展线上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分区域组织东部、西部盟市开展家庭工作交流研讨会,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者能力素质。举办“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进会,举办第二届家庭与社区教育学术论坛,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推进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牵头: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工作服务中心)

10、精准服务家庭需求。建立常态化家庭走访服务机制,在助幼、助老、助困、助难上下功夫,做好贫困家庭、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失独家庭等关爱帮扶工作。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少年儿童心向党”系列活动以及“守护童年”“把爱带回家”假期儿童关爱服务,实施好“春蕾计划”“儿童安全教室”等公益项目,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少年儿童身边。(牵头: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工作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

第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依法维权和关爱服务

11、强化源头维权。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配合全国妇联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法工作,发挥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作用,着力协调优化妇女维权和发展环境。积极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重要目标任务纳入到各地“十四五”规划和各部门专项规划中,细化到新一周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推动新征程上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迎接国务院妇儿工委终期评估检查,高标准制定新一周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牵头:权益部、内蒙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2、落实妇女儿童维权“五项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协同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形成风险隐患联查、信息情况联通、社会干预联治、依法处理联动、舆情应对联处、社会关爱联手的工作合力。继续与公安、检察院协同,联合推进全区未成年受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和询问取证工作。(牵头:权益部)

13、深化“巾帼暖心行动”。持续做好各级妇联信访窗口接待和12338热线服务工作。开展中彩金妇女法律援助行动,继续实施“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引领和带动社会组织为妇女儿童提供家事调解、儿童自护、巾帼普法、法律服务、能力提升、心理关爱等维权服务。制定全区妇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引导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第三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巾帼志愿服务协会作用,大力开展“我帮你”巾帼志愿服务、“全区巾帼志愿服务十大感动人物”评选、“全区巾帼志愿服务十大暖心故事”展播等活动,让妇女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牵头:权益部、宣传部)

14、注重防范化解涉妇女儿童领域风险。高度重视涉妇女儿童舆情工作,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行动,做到矛盾早发现、早报告、早掌握、早处理;涉及性侵、家暴等舆情案件要做到主动了解、主动介入、及时发声,跟进做好线下维权服务,努力消除风险隐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所属媒体的管理。深入开展对女性网民网络行动特征和思想状况调研,有针对性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牵头:权益部、宣传部、办公室、内蒙古妇女媒体网络工作中心)

第六、推进新时代妇联工作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

15、推进妇联组织改革“破难行动”。抓住县乡村换届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推进县级及以下妇联改革“破难”工作有新突破。自治区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盟市,推进“破难行动”,推动36个已到届县级妇联在2021年底前完成换届。有效有形扩大新领域组织覆盖,探索社团联合妇联工作模式,壮大团体会员队伍,在新领域妇联组织中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妇联改革总结评估工作,巩固扩展改革成果,推动妇联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牵头:组织部、办公室)

16、进一步完善联系广泛、服务妇女的妇联工作体系。完善机关干部下基层、妇女需求调研、建立基层联系点等制度,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妇女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广开展“妇女之家”优秀案例评选工作,打造引领服务联系妇女和参与基层治理的平台。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实施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及行动计划等,开展寻找“最美基层执委”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妇联干部、执委政治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牵头:组织部、内蒙古妇女干部学校)

17、继续加强网上妇女工作。加大全区女性人才服务平台和妇联执委工作平台的有效利用,指导推动线上线下工作阵地应建尽建,网上网下工作融会贯通。加大新媒体平台和女性网上社群“百纳七彩网圈”建设力度,进一步丰富社群活动内容、加强与基层妇女的直接联系,不断扩大妇联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牵头:组织部、办公室、内蒙古妇女媒体网络工作中心)

第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8、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坚持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严格落实“两个维护”各项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妇联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牵头:机关党委)  

 

给党听”群众性大合唱等活动。(牵头:宣传部、内蒙古妇女媒体网络工作中心

4、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恳谈会、宣传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嘎查村、进工坊、进田间地头等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群众倍加珍惜、继续保持民族团结光荣传统“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认识到推行国家统编教材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点,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深植妇女群众心中,凝聚“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合力。(牵头:宣传部、机关党委、内蒙古妇女媒体网络工作中心

第三、围绕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建功立业

5、在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中发挥妇女作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抓住推进奶业振兴、沿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旅游、绿色发展等国家和自治区战略发展重要契机,引导妇女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增收致富。持续推进“美丽家园”创建,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参与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绿色家庭宣传展示,引导家庭成员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牵头:妇女发展联络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6、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女科技工作者是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成立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加大联系服务女科技工作者工作力度助力女科技工作者更专心投入科研工作推动女企业家企业增加创新研发投入,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为女科技工作者参与“卡脖子”技术攻关、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服务要在评选“三八红旗手”等相关表彰中加大女科技工作者比例,利用“儿童之家”、妇女儿童中心等阵地加强儿童科技兴趣培养、培训等,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科技兴蒙”中的作用。(牵头:妇女发展联络部、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

7、深化“草原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助力“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推进妇女手工、农牧产品、庭院经济与文化、旅游、健康、教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引领帮助更多妇女在手工、家政等领域实现就业增收。制定实施“北疆布丝瑰就业行动”“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拓展重点项目,带动妇女和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充分发挥女企业家群体作用带动妇女创业就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开展“百千万职业女性风采宣传展示”活动,宣传“最美巾帼文明岗”故事,引导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积极推进巾帼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开展家政培训,加强“北疆亮姐”巾帼家政工作,服务“一老一小”家庭需求,申报家政行业自治区地方标准。(牵头:妇女发展联络部、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工作服务中心

8、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发展优势色产业,鼓励扶持女能人、返乡女大学生、女带头人创立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妇字号”产品产业化、品牌化。发挥女带头人作用,带动更多农牧民妇女参与现代农发展,实现共同致富。与浙江省妇联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开展妇女电商直播培训,依托广东、浙江巾帼助农创业基地,举办十二盟市助农消费直播带货活动,巩固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领头雁”培训项目,持续推进女农牧民素质提升计划,培养造就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实施“巾帼健康行动”,开展健康知识,继续实施好妇女“两癌”救助、母亲健康快车、母亲邮包、母亲水窖等公益项目,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女性健康、关注家庭健康的良好氛围。(牵头:妇女发展联络部、内蒙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深化“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9、深化家庭文明创建行动”。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优良家庭家教家风故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家庭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动员组织家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家庭教育智库专家和“幸福星”讲师团讲师参与和谐社区、平安社区建设,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立德树人主线打造一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批家庭亲子阅读基地和家庭教育实践基地、搭建“北疆父母学堂”网上家长学校平台出台家庭教育“十四规划,立项家庭教育“十四五”课题。全年开展线上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分区域组织东部、西部盟市开展家庭工作交流研讨会,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者能力素质。举办“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进会,举办第二届家庭与社区教育学术论坛,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推进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牵头: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工作服务中心)

10、精准服务家庭需求建立常态化家庭走访服务机制,在助幼、助老、助困、难上下功夫,做好贫困家庭、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失独家庭等关爱帮扶工作。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少年儿童心向党”系列活动以及“守护童年”“把爱带回家”假期儿童关爱服务,实施好“春蕾计划”“儿童安全教室”等公益项目,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少年儿童身边。(牵头: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工作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

第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依法维权和关爱服务

11、强化源头维权。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配合全国妇联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法工作,发挥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作用,着力协调优化妇女维权和发展环境。积极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重要目标任务纳入各地“十四五”规划和各部门专项规划中,细化到新一周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推动新征程上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迎接国务院妇儿工委终期评估检查高标准制定新一周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牵头:权益部、内蒙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2、落实妇女儿童维权“五项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协同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形成风险隐患联查、信息情况联通、社会干预联治、依法处理联动、舆情应对联处、社会关爱联手的工作合力。继续与公安、检察院协同,联合推进全区未成年受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和询问取证工作。(牵头:权益部)

13、深化“巾帼暖心行动”。持续做好各级妇联信访窗口接待和12338热线服务工作。开展中彩金妇女法律援助行动,继续实施“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引领和带动社会组织为妇女儿童提供家事调解、儿童自护、巾帼普法、法律服务、能力提升、心理关爱等维权服务。制定全区妇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引导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第三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巾帼志愿服务协会作用,大力开展“我帮你”巾帼志愿服务、“全区巾帼志愿服务十大感动人物”评选“全区巾帼志愿服务十大暖心故事”展播等活动,让妇女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牵头:权益部、宣传部)

14、注重防范化解涉妇女儿童领域风险高度重视涉妇女儿童舆情工作,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行动,做到矛盾早发现、早报告、早掌握、早处理;涉及性侵、家暴等舆情案件要做到主动了解、主动介入、及时发声,跟进做好线下维权服务,努力消除风险隐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所属媒体的管理。深入开展对女性网民网络行动特征和思想状况调研,有针对性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牵头:权益部、宣传部、办公室、内蒙古妇女媒体网络工作中心

第六、推进新时代妇联工作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

15、推进妇联组织改革“破难行动”抓住县乡村换届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推进县级及以下妇联改革“破难”工作有突破。自治区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盟市,推进“破难行动”,推动36个已到届县级妇联在2021年底前完成。有效有形扩大新领域组织覆盖,探索社团联合妇联工作模式,壮大团体会员队伍,在新领域妇联组织中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妇联改革总结评估工作,巩固扩展改革成果,推动妇联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牵头:组织部、办公室)

16、进一步完善联系广泛、服务妇女的妇联工作体系。完善机关干部下基层、妇女需求调研、建立基层联系点等制度,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妇女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广开展“妇女之家”优秀案例评选工作,打造引领服务联系妇女和参与基层治理的平台。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实施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及行动计划等,开展寻找“最美基层执委”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妇联干部、执委政治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牵头:组织部、内蒙古妇女干部学校)

17、继续加强网上妇女工作。加大全区女性人才服务平台和妇联执委工作平台的有效利用,指导推动线上线下工作阵地应建尽建,网上网下工作融会贯通。加大新媒体平台和女性网上社群“百纳七彩网圈”建设力度,进一步丰富社群活动内容、加强与基层妇女的直接联系,不断扩大妇联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牵头:组织部、办公室、内蒙古妇女媒体网络工作中心

第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8、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坚持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严格落实“两个维护”各项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妇联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牵头: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