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内蒙古妇女网!

新时代 新征程 新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女律师协会加入自治区妇联团体会员暨女律师宣讲团成立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1-04-23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1_副本.jpg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2020年1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女律师协会加入自治区妇联团体会员暨女律师宣讲团成立大会召开,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胡达古拉,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孙锦琰出席大会并讲话,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赵红军,自治区律协副会长、女律师协会会长胡丽妹出席,会议由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巴布主持。

2_副本.jpg

    会上,赵红军宣读了《关于同意自治区女律师协会加入自治区妇联团体会员的批复》,并向成立的女律师宣讲团授旗,女律师宣讲团代表上台接受聘书,宣讲团团长郝永丽作表态发言。

5_副本.jpg

胡达古拉向女律师协会加入自治区妇联团体会员和女律师宣讲团成立表示祝贺。胡达古拉指出,近年来,自治区妇联不断加大对团体会员的培育力度,团体会员的影响力、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成为助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群众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自治区女律师协会和女律师宣讲团要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协的指导和自治妇联的引领下,讲好法治故事,传播好法治声音,阐释好法治特色,弘扬好法治精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的践行者;坚持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做妇女儿童权益的捍卫者;关心弱势群体,做困难妇女儿童的守护者。

二要勇担时代使命,在法治内蒙古建设中贡献巾帼力量。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加强对新时代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存在困难和问题的研究,为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建言献策;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宣讲关于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定,带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加大个案维权力度,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局面。

    三要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团体会员发展进步。重视吸纳人才,壮大协会力量,提高团体会员凝聚力和向心力;重视素质提升,促进会员发展,创造交流成长条件,表彰宣传女律师先进典型;重视服务社会,扩大团体影响,使自治区女律师协会和宣讲团成为全区女律师服务社会、服务妇女儿童的有效载体,激扬巾帼之志,奉献巾帼之力,弘扬巾帼之美,练就巾帼之才,推进依法治区和更高水平平安内蒙古建设,迎接“十四五”规划开局和建党一百周年。

6_副本.jpg

孙锦琰充分肯定了全区4000多名女律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尤其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贡献。强调女律师协会和女律师宣讲团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团体会员建设成为提升政治素质的平台、服务中心工作的平台、保护妇女儿童的平台、宣传交流学习的平台。希望女律师协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专业特长,成为一支有高度理想信念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妇女儿童公益活动。自治区司法厅将继续加大支持,努力开创我区律师事业改革的新篇章,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7_副本.jpg

8_副本.jpg

仪式结束后,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贾清教授作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贾清教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重要意义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自治区妇联班子成员,妇联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自治区司法厅各处室领导干部、自治区女律师协会和女律师宣讲团代表160余人参加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