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内蒙古妇女网!

关于对我区社会化推荐渠道产生的2020年度全国 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1-14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2020年社会化推荐三八红旗手工作结束后,经全国三八红旗手评选办公室初评,我区春华、刘卫平入围60名社会推荐化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员名单。

依据《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工作办法》,我会认真履行属地管辖妇联责任,对两位候选人予以审查。经审查,两人均符合评选“全国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在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先进性方面表现突出,申报全国三八红旗手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依据审查结果,经自治区妇联党组研究通过,我会同意申报春华、刘卫平为2020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

现对两位社会化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进行公示:

 

春  华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

刘卫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务处副处长、医院感染控制科主任


如对以上候选人存在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月18日

监督电话:0471-6930835(自治区妇联宣传部)

监督邮箱:xcb6930835@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财政厅西附楼自治区妇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