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内蒙古妇女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 工作委员会联络员职责

发布时间: 2020-05-07 来源: 内蒙古妇女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络员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联系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与成员单位的妇女儿童工作。具体职责是:

1.协助本部门妇儿工委委员履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

2.收集交流本部门妇女儿童工作的情况和信息;

3.提供本部门贯彻实施内蒙古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数据和资料;

4.报送本部门年度妇女儿童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

5.协调本单位内相关部门的妇女儿童工作;

6.参加自治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开展的活动、举办的培训,并及时传达、督促落实;

7.参与自治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的有关工作。